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哪些?我们都了解商标局对于商标的构成都是有具体的规定的,那么商标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呢?接下来一起来听听尚标小编是怎么样阐释的吧。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也就是说商标可以是单独由文字构成,比如“康师傅”牌方便面,“娃哈哈”牌矿泉水;也可以单独由字母构成,比如著名的电脑品牌“IBM”就是由三个字母组成的,联想集团使用的“Lenovo”也是单独由字母组成的,江苏还有个“AB”牌内衣商标;单独由数字组成的商标不太多见,比较有名的是“555”牌香烟。
商标因为简单可能被认为缺乏显著性,也不是越复杂越好,如果商标过于复杂,使人难以准确的记忆也将被认为缺乏显著性,比如我们有时可以看到一些店名由一堆没有几个人认识的偏僻字组成,大家根本不认识,更别说记忆了,如果将这一堆几乎无人认识的偏僻字作为商标将会被认为缺乏显著性。
I have read a few of the articles on your website now, and I really like your style of blgonigg. I added it to my favorites blog site list and will be checking back soon. Please check out my site as well and let me know what you th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