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VI视觉要素中,标志是核心要素。企业标志是指那些造形单纯、意义明确的统一、标准的视觉符号,一般是企业的文字名称、图案记号或两者相结合的一种设计。标志具有象征功能、识别功能,是企业形象、特征、信誉和文化的浓缩,一个设计杰出的、符合企业理念的标志,会增加企业的信赖感和权威感,在社会大众的心目中,它就是一个企业或某品牌的代表。
标志就其构成而言,可分为图形标志、文字标志和复合标志三种。图形标志是以富于想象或相联系的事物来象征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内容,借用比喻或暗示的方法创造出富于联想、包含寓意的艺术形象。德国一家人寿保险公司的标志很有表现力:用手小心呵护烛火为图案,取意人到晚年似“风烛残年”,生活保障便十分必要,该标志将保险的优点表现得富有情意,黑白对比,简单明了。图形标志设计还可用明显的感性形象来直接反映标志的内涵。例如美国霍顿·密夫林出版商通过几本书组合构成其标志图案,直接说明其经营内容。
文字型标志是以含有象征意义的文字造型作基点,对其变形或抽象地改造,使之图案化。拉丁字母标志可用企业名称的缩写。
例如,麦当劳黄色的“M”字型标志醒目而独特。汉字的标志设计则多是充分发挥书法给人的意象美及组织结构美,利用美术字、篆、隶、楷等字体,根据字面结构进行加工变形作艺术处理,但要注意字形的可辨性,并力求清晰、美观。
文字、图案复合标志指综合运用文字和图案因素设计的标志,有图文并茂的效果。
企业标志是非语言性的第一人称,有时比语言性的传递手段更迅速、更有力、更准确,而且世界通用。曾为百事可乐作CI策划的T·丹尼埃·威松说,“标志能表现企业性格”。
在标志的设计中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首先,好的标志应简洁鲜明 富有感染力。无论用什么方法设计的标志,都应力求形体简洁。形象明朗,引人注目,而且易于识别、理解和记忆。
其次,优美精致,符合美学原理,也是一个成功标志所不可缺少的条件。造型美是标志的艺术特色,设计时应把握一个“美”字,使符号的形式符合人类对美的共同感知;点、线、面、体四大类标志设计的造型要素,在符合形式规律的运用中,能构成独立于各种具体事物的结构的美感。
第三,标志要被公众熟知和信任,就必须长期宣传,广泛使用,因此稳定性、一贯性是必须的,但随时代的变迁或企业自身的变革与发展,标志所反映的内容或风格有可能落后于时代,因此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的同时,也应具有时代精神,作必要的调整修改。美国宝洁公司(P&G)的标志就是经多次修订成现在的由星星、月神构成的圆形图案的,透着浪漫、神秘的气息。可口可乐公司在70年代新CI设计中,为标准字下添加了一条白色波浪线,成为新标志的点睛之笔,和原有的流利有韵味的字母相配。和谐而更富激情。
第四,在各应用项目中,标志运用最频繁,它的通用性便不可忽视。标志除适应商品包装、装潢外,还要适宜电视传播、霓虹灯装饰、建筑物、交通工具等,以及各种工艺制作及有关材料,包括各种压印、模印、丝网印和彩 印等,在任何使用条件下确保其清晰、可辨。
世界各地企业标志设计的发展趋势,总的特点是出现了“感性凌驾理性的企业标志发展新趋势”:由绘画一图案格式,由一般图案一几何图案,以及由具体一抽象。具体表现在:字体标志看好。由繁到简,从二维空间到三维空间的立体效果;图与底相互利用,从实体到虚体的阴阳相生效果;由静到动,由理性图形到感性图形,朝充满生气、自然活泼的人性化、有机性发展。日本企业在强调“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时代趋势下,服务业的企业形象塑造与表现朝着充满生气、自然活泼的人性化发展,更 好地表达服务业感性、温馨、热情服务的品质;制造业则从繁琐复杂的图案转向单纯简炼的几何抽象造型,充分表达制造业理智、科技和现代的时代精神。
在标志中有特殊的一类:商标。它是商品的标志,是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己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具有明显特征,并能够区别商品来源而使用的识别符号,是产品质量的象征和企业信誉的重要代表。商标与企业标志一样都以符号、图案、颜色、字体及其组合表示。商标的法律色彩浓,只有经过法律程序注册登记的商标才有专门使用权,并受法律保护。
商标与企业标志可以截然不同、部分相同或完全一致。除了符合企业标志的设计特点外,商标设计还有其特殊要求:商标设计必须符合商标注册法规,如不能使用直接表现商标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特点的文字作商标;不能使用与其他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能使用与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或图案等等。此外,当商标和企业标志不同时,其设计风格应与企业标志相对应而不是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