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异议书应写明:
一、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初步审定编号、类别、指定使用商品、(商标公告)期号和公告日期;
二、引证的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商标的名称、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或者审定号;
三、详细陈述提出异议的理由。异议必须用书面形式提出,向商标局寄送正副本各1份。
商标局异议裁定生效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作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